星雲大師的《真愛台灣 哭一次吧!》曾以九旬高齡的深情震撼四座。然而,這份來自長者的「真愛」,為何聽在許多現代台灣人耳裡,卻顯得如此沉重甚至刺耳?
佛家講究「處處無家處處家」,大師卻執著於「中國」這個世俗的家。這不禁讓人聯想到少林寺的武學邏輯——練武本是為了在亂世中保有「不被侵犯的實力」;但大師的邏輯卻發生了斷裂,他主張透過「順從與統一」來換取和平,卻忽略了將台灣帶入一個可能扼殺信仰自由與民主價值的體制,這無異於為了生存而放棄了生存的尊嚴。
此外,文中質問「台灣人祖先哪一個不是中國人?」更是將「文化血緣」與「政治認同」混為一談。明清渡台的先民,多是逃離帝國的「棄民」,且早在1895年便已在法理上與清國斷鏈。用百年前的祖籍來勒索現代的政治效忠,既無視歷史的演變,也刺痛了台灣主體意識的神經。
本文摘錄原文並抽絲剝繭,從佛法的出世邏輯、少林生存哲學,以及清帝國與現代國家的法理差異,深入探討這份「大中華情結」背後的時代哀愁與邏輯誤區。我們感念大師的慈悲,但更需釐清台灣真正的出路。
原文:「真愛台灣 哭一次吧 」--作者:星雲大師
提問1:如果星雲大師主張「處處無家處處家」,為何仍要堅持「中國」,這豈不挑起無論是外省人的鄉愁,以及台灣人的被侵犯的情感?
思考:
1.「出世間法」與「世間法」的衝突
從「出世間法」佛法角度,修行者應破除「我執」與「法執」,不應受限於國家、種族或地域的邊界。星雲大師自稱「地球人」,是試圖站在宗教的高度,展現一種普世的慈悲與包容。
實務上的「情執」:然而,大師畢竟是「人」,他無法切割自己出生於民國初年、經歷抗戰與國共內戰的生命經驗。他的「中國情結」源於儒家文化落葉歸根、慎終追遠的宗族觀。對他而言,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是一種「道德義務」,即「不忘本」,而非單純的政治選擇。
矛盾點在於,當他試圖用「宗教的超越性」來包裝「特定的民族情感」時,就出現了和感。如果不執著於「家」,那「中華民族」這個概念本身也應是如夢幻泡影,何須執著於必須統一或認同?這正是佛教義理與他個人世俗情感無法自洽之處。
2.「文化中國」與「政治中國」的混淆
大師的視角:星雲大師口中的「中國」,更多是指「五千年文化、血緣、語言、節慶」的文化中國。他在文中質問「能不講福建話嗎?福建不是中國的嗎?」顯示他的邏輯是:只要承襲中華文化,政治上就必然屬於中國。
而台灣人的被侵犯感在於,現代台灣社會的主流認同(特別是年輕世代),傾向將「文化」與「政治」分開。台灣人可以過中秋節、拜媽祖(文化認同),但不代表這必須導向「政治上的統一」。
衝突來源是,當大師強硬地將「文化根源」直接等同於「國族歸屬」時,對許多已經建立「台灣主體意識」的人來說,這可能是一種情感勒索與霸權。這種論述否定了台灣這塊土地這六七十年來自行演化出的獨特民主價值與國族認同,因此讓人感到被侵犯、被代言。
3. 世代經驗的無法共感
外省族群的鄉愁:對於1949年前後大批來台的長輩,「回家」是他們一輩子的痛與夢。大師的文字確實是在撫慰這群人的歷史傷痕,這是一種時代性的悲情。
然而,對於生於台灣、長於台灣的人來說,這份「鄉愁」是陌生的,甚至是具威脅性的(因為這份鄉愁背後往往連結著對台灣現狀的否定)。大師用他個人的「歷史傷痕」要求現代台灣人共感,甚至以此作為政治正確的標準,這在客觀上確實挑起了敏感的神經。
4. 「求和平」的手段與反效果
星雲大師經歷過南京大屠殺與戰亂,他極度恐懼戰爭。他的邏輯可能是:順從「一個中國」是避免戰爭、保障台灣平安的唯一手段。這是一種基於「生存恐懼」的實用主義。
但他忽略了,和平不應建立在「自我否定」之上。當他為了追求兩岸和平,而要求台灣人放棄對自己身分的定義權,這在許多台灣人眼中,不是慈悲,而是投降主義。這反而激化了內部對立,讓他原本希望的「和諧」變成了「紛擾」。
總結來說,星雲大師之所以堅持「中國」,是因為在他的價值體系裡,「中華文化」是他的信仰基底,「兩岸和平」是他的終極願望,這兩者的權重超越了他作為出家人的「無家」概念。
這也造成了他晚年的評價兩極:在宗教與慈善上,他是偉大的實踐者;但在政治與國族認同上,他始終無法跳脫他那個世代的「大中華框架」,這不可避免地刺痛了正在努力建構自我認同的現代台灣社會。
提問2:少林寺作為佛門淨地卻擁有「殺傷力強大的武功」,這表面上似乎也構成了「慈悲」與「暴力」的矛盾。歷史上的中國戰亂頻仍,寺院並不能獨善其身,少林寺位於嵩山深山之中,在朝代更替或饑荒年代,擁有田產和糧食的寺院容易成為土匪強盜的目標,甚至還有野獸侵擾。當年少林僧人為了生存及護法,必須擁有保衛自己和寺院資產的能力。若少林練武的其中一個目的是為了生存,以保衛自己和寺院資產。那麼星雲大師卻要臺灣人與「不允許信仰自由」的中國統一,與當年少林護法精神大相逕庭,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樣的主張是否有其不周全之處?
思考:
若我們沿用「少林寺練武是為了生存與護法」這個邏輯來檢視星雲大師的「促統」主張,確實會發現其中存在著巨大的不周全(Flaw)與風險(Risk)。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剖析這個矛盾:
1. 「座上賓」與「階下囚」的倖存者偏差
星雲大師之所以對中國政府抱持高度的善意與期待,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晚年在中國受到的待遇是「統戰級別」的禮遇。
作為具有影響力的宗教領袖,中共為了拉攏台灣人心,給予他極高的禮遇(修復祖庭大覺寺、出版書籍、高層接見)。在他眼裡,現在的中國政府是「支持佛教」的。
但在現實上,他忽略了這份「支持」是建立在「聽話」與「政治利用價值」之上的。對於那些不願接受黨的領導、堅持宗教自主的團體,如地下教會、藏傳佛教或甚至某個未受官方認可的氣功團體的人來說,中國依然是一個嚴厲的無神論威權體制。
大師誤將中共對他個人的「統戰紅利」,當成了中共對佛教的「本質改變」。這是一種以偏概全的誤判。
2.「少林棍法」對比「與虎謀皮」
少林邏輯是護法:當外部環境險惡,盜賊橫生的時代,必須擁有獨立的武力與實力來捍衛我的信仰與資產。這是一種「防禦性現實主義」。
大師邏輯是依附:當面對強大的武力威脅,不論是軍機繞台或導彈飛越,他主張的是順從與融合統一。他認為透過文化的連結和善意,可以感化對方。
風險在於,在中國現行體制下,「黨高於法,黨高於神」。一旦統一,佛光山龐大的資產、教育機構、媒體,勢必得接受「宗教局」的管理,甚至設立黨支部。屆時,佛教的「教產」與「解釋權」將不再屬於僧團,而是屬於黨。這與少林寺練武「保衛資產」的初衷背道而馳——這不叫保衛,這叫「上繳」。
3.「自由」是台灣佛教繁榮的真正土壤
星雲大師在文中自豪於台灣佛教百花齊放、人間佛教的盛況。但他似乎沒意識到,這份繁榮正是因為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
在台灣,宗教團體可以辦大學、辦報紙、罵總統(如他自己所言)、甚至批評時政,政府無權干涉。但是在中國,宗教被要求「中國化」——即「社會主義化」。
矛盾點在於,大師一方面讚嘆台灣佛教的成就,另一方面卻主張將台灣帶入一個「扼殺這種成就」的政治體制中。這就像是為了保護花朵,卻主張把花園搬進沒有陽光的屋簷裡。
4.宗教的終極價值與民族情感的拉扯
少林僧人練武是為了讓佛法延續,必要時甚至可以對抗世俗權力。這是「法身慧命」高於「世俗政權」。
星雲大師的盲點:在這個議題上,他似乎將「中華民族的情感」置於「佛教信仰的獨立性」之上。如果統一的代價是信仰自由的喪失,那麼對於一個佛教徒來說,這個代價理應是不可接受的。但他為了「民族大義」和「避免戰爭」,似乎願意承擔這個風險,或者他天真地認為這個風險不存在。
總結來說,少林寺練武是為了「在亂世中求自主」,而星雲大師的促統主張在客觀上可能會導致「在盛世中失自主」。這顯示大師雖然在佛法上造詣高深,但在政治判斷上,可能流露出過度的理想主義與對極權本質的認識不清。他或許認為只要有「慈悲」與「中華文化」做連結,老虎就不會咬人;但歷史與現實告訴我們,當老虎飢餓或感到威脅時,牠是不會管你是同鄉還是異鄉人的。這的確是他論述中最大的不周全之處。
提問3:星雲大師說道「台灣人的祖先,哪一個不是中國人呢」?請說明清國、中國與羅漢腳的關係,以及為何在明、清來台的人民不屬於「中國人」。
思考:
這是一個非常具備歷史縱深與政治哲學的提問。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釐清「清國(大清帝國)」、「中國(現代民族國家)」以及「移民(羅漢腳)」三者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
星雲大師的說法是典型的「文化國族主義」(Cultural Nationalism)視角,即認為「只要文化、血緣源自那裡,你就是那個國家的人」。然而,若從現代法理學、歷史學與政治學的角度來看,明、清渡海來台的祖先,並不等於現代意義上的「中國人」,主要基於以下四個關鍵論點:
1. 「前現代帝國」與「現代民族國家」的斷裂
首先,「中國人」作為一個具有法律與政治意義的「國籍」概念,是晚清(19世紀末、20世紀初)才誕生的產物。
明朝或清朝的百姓,他們的自我認同是「大明子民」或「大清臣民(甚至是被統治的漢人)」,而不是「中國公民」。在那個時代,並沒有西伐利亞體系下的「主權國家」概念。「中國」(Middle Kingdom)更多是一個文化或地理中心的概念,而非國號。
指稱在十七、十八世紀移墾台灣的閩粵移民是「中國人」,就像稱呼古羅馬人為「義大利人」一樣,雖然地理位置重疊,但在政治法理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當時的移民並沒有參與後來「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國契約。
2. 清帝國的本質:滿漢之防與「征服王朝」
清國(Great Qing)不完全等於中國。這在國際史學界(尤其是新清史 New Qing History)有很明確的定義。
大清是多民族帝國:清朝是由滿洲人建立的征服王朝,統治版圖包括滿洲、蒙古、西藏、新疆和漢地十八省。清朝皇帝對漢地自稱皇帝,對內亞自稱大汗(Khagan)。
台灣是「版圖」而非「國土」:康熙皇帝收復台灣時曾說:「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顯示早期清廷並未將台灣視為神聖不可分割的固有領土,而僅是為了防堵海盜與明鄭餘孽的邊疆防衛地。
身分區隔:當時渡海來台的漢人,是被滿洲統治階級視為潛在反抗者的「漢民」,他們頭頂留著辮子是表示對滿洲皇帝的臣服,而非對「中國」這個抽象國家的效忠。
3. 「棄民」與「非法移民」的性質
這一點最為關鍵。明清兩代移居台灣的祖先,絕大多數不是代表國家去開疆拓土的殖民者,而是背離國家的逃難者或非法移民。
渡台禁令:清朝長期實施嚴格的「海禁」與「渡台禁令」。凡是私自渡海者,視同叛國或海盜,抓到是會殺頭的。
棄民(Abandoned People):當時的朝廷視這些人為「化外之民」或「棄民」。就像現代偷渡客,當他們冒死跨越黑水溝時,在心理上與法律上,他們是「逃離那個國家」,而非將那個國家的主權延伸到台灣。
生存的選擇:他們是因為在原鄉活不下去(人多地少、戰亂、飢荒),才選擇離開「唐山」(大陸)。他們的認同是「原鄉認同」(我是泉州人、我是客家人),而非宏大的「中國人」認同。
4. 1895年《馬關條約》的法理切斷
如果說上述幾點是情感與身分的模糊地帶,那麼1895年就是法律上的徹底切割。
主權讓渡:大清帝國在甲午戰爭戰敗後,簽署《馬關條約》,將台灣與澎湖永久割讓給日本。這在國際法上是一個合法的領土主權轉移。
國籍變更:條約規定了兩年的「住民去就決定日」。期限過後留在台灣的人,在國際法上就自動喪失了大清國籍,成為「大日本帝國臣民」。
錯過的歷史:當1911年辛亥革命發生、1912年中華民國(即中國)建立時,台灣人已經是日本人。台灣的祖先沒有參與「建立現代中國」的過程。他們是在不同的統治脈絡下(日本殖民),發展出了屬於台灣自己的現代化經驗與民族意識。
星雲大師問:「台灣人的祖先,哪一個不是中國人呢?」這句話是用廣義的「文化血緣」(種族)去覆蓋嚴謹的「政治法律」(國籍與認同)。明清來台的祖先,是大明或大清帝國的「流民」與「遺民」,他們在冒死渡海的那一刻,往往是為了擺脫母國體制的壓迫或貧困。而在1895年之後,他們的後代在法理上更已經完全切斷了與清國的政治連結。
因此,用幾百年前的血緣祖籍,來要求現代台灣人必須承擔當代「中國」(PRC或ROC)的政治義務,在邏輯上這是一種「血緣決定論」的無限上綱,這正是許多現代台灣人感到被情感綁架且無法接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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