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的《真愛台灣 哭一次吧!》曾以九旬高齡的深情震撼四座。然而,這份來自長者的「真愛」,為何聽在許多現代台灣人耳裡,卻顯得如此沉重甚至刺耳?
佛家講究「處處無家處處家」,大師卻執著於「中國」這個世俗的家。這不禁讓人聯想到少林寺的武學邏輯——練武本是為了在亂世中保有「不被侵犯的實力」;但大師的邏輯卻發生了斷裂,他主張透過「順從與統一」來換取和平,卻忽略了將台灣帶入一個可能扼殺信仰自由與民主價值的體制,這無異於為了生存而放棄了生存的尊嚴。
此外,文中質問「台灣人祖先哪一個不是中國人?」更是將「文化血緣」與「政治認同」混為一談。明清渡台的先民,多是逃離帝國的「棄民」,且早在1895年便已在法理上與清國斷鏈。用百年前的祖籍來勒索現代的政治效忠,既無視歷史的演變,也刺痛了台灣主體意識的神經。
本文摘錄原文並抽絲剝繭,從佛法的出世邏輯、少林生存哲學,以及清帝國與現代國家的法理差異,深入探討這份「大中華情結」背後的時代哀愁與邏輯誤區。我們感念大師的慈悲,但更需釐清台灣真正的出路。
原文:「真愛台灣 哭一次吧 」--作者:星雲大師
我李國深,民國十六年生於中國江蘇江都縣,12歲時,因為父親在日本發動的南京大屠殺失蹤,尋父不着,就在棲霞山出家。我在出生地揚州住了12年,在南京和鎮江住了12年,在台灣住了66年了,我90歲了。
回想民國38年春天,我率領僧侶救護隊,在太平輪沉船失事後幾天,飄洋過海抵達台灣基隆港。60多年來,我在台灣,承受台灣同胞的照顧,台灣米水的滋養,讓我能夠弘揚佛法,完成我發展佛教的願望。對於寶島台灣,我的感恩是無窮的。
儘管如此,我在台灣住了六十多年,台灣並未承認我是台灣人,反而我周遊世界弘法如美國、澳洲,短暫居住過的城市給了我十多個「榮譽公民」。一直到這幾年,我住過數十年的宜蘭市公所才賞賜給我“榮譽市民”的認可。於此,我也非常感謝了。
時至今日,我仍不禁遺憾,在台灣超過一甲子,甚至馬英九、陳水扁,他們都比我遲到台灣,但他們能做“總統”,我卻連做個台灣人都不能,所以只有自稱“台灣中國人”。
記得1989年,我回到闊別四十年的故鄉探親,家鄉的父老也不認識我了,都説:“這是台灣來的和尚。”我不免慨想我究竟是哪裏人呢?後來我只好説,只要地球不捨棄我,就做個“地球人”吧!
當我跟移居世界各地的華人説「我是地球人」時,馬上得到熱烈的共鳴。或許同樣遠離家鄉,客居異域,都有一段顛沛流離的悲情故事,既知道自己是中國人,但和中國又距離那麼遙遠,在血源、種族上,大家是改不了的中華民族,於是就一致認同我,跟隨我做地球人了。
正如先賢 唐朝 鑑真大師,在旅居日本十餘年後,自知老邁無法還鄉而説的遺偈:
「山川異域,日月同天,寄諸佛子,共結來緣」。
我對手足同胞也是一樣,大家今生有這樣的因緣,希望來生再結炎黃子孫的緣。
66年漫長歲月,我隨着台灣經歷了戰後初期百廢待興的刻苦艱辛;從戒嚴時期,白色恐怖的時代,當然也經歷篳路藍縷的十大建設時期,我為台灣的百花齊放,創造經濟奇蹟,成為亞洲四小龍之首而感到與有榮焉。乃至第一次政黨輪替後,見證了自由民主帶給台灣的美麗與哀愁。你們66歲以下的人,能解我跟台灣成長的心情?
我嘗過白色恐怖的迫害,也曾因不實的密告坐過牢獄,在槍林彈雨、多少次的死活中,僥倖地延長了生命歲月。尤其來台初期,我受過警察不止百次以上的調查,謠言、耳語、省籍問題,以致我投宿無門、衣食無着,可以説,我在台灣也有過一段辛酸的歷程。
所幸,出家人一向有「處處無家處處家」的性格,我曾經數度環島,走過台灣兩、三百個鄉鎮;我跋涉過溪水河川,也曾在農村睡過豬舍牛房;我翻越高山峻嶺,行腳過八仙山、太平山;我也多次在南北台灣的神廟前,或農家的曬穀場上佈教宣講;我領略寶島各地的人文風光、自然景觀。
我曾在半夜上阿里山頂看日出,也曾徒步到日月潭,與原住民好友「毛王爺」談心,還與他讀國民小學的女兒「三公主」合影。對於阿里山、日月潭,我也和現在的大陸人一樣充滿嚮往。
鄭成功管理過的新營、下營、柳營、左營、台南赤崁樓等地方,也曾令我發思古之幽情。我留連在高雄紅毛港、花蓮的海港,我站在野柳女王頭的一旁,望着大海,自豪於中華文化隨着海水流遍十方,可是這片大海,怎麼把我們兩岸同文同種的同胞隔得這麼遙遠?令人不禁感傷。
那數十年,我在北宜、北橫、蘇花、南迴等公路留下腳印;蔣經國先生開拓中橫公路,我在太魯閣燕子口、九曲洞,不止數十次徘徊,欣賞台灣雄偉奇妙的寶地山川,也曾為修築這條公路的數百名殉難工作人員祭悼祝願。我發願將佛法的真善美,散播到寶島的每處角落。經過汗水淋漓、雙腳踩過的每一寸土地,我與它產生了生命的連結,血脈相通,你能説我不愛台灣嗎?
回憶60多年前,在那個威權的時代,佛教在台灣並沒有發展的空間,但我憑藉青少年時期對佛教建立起的虔誠信仰,不斷到各鄉鎮、漁港、農村去佈教,因為化世益人就是我的責任。我們敲鑼打鼓地喊道:「各位台灣的父老兄弟姐妹們,咱們的佛教來啦!咱們的佛教來啦!」
那些聽到我呼聲的民眾,他們也無懼於蔣夫人宋美齡以異教徒身分的權威壓制,都站出來跟我一起共同呼喊!台灣的父老兄弟,大人、小孩魚貫的拿着小板凳坐下來,專心聽着跟隨青年弘法隊員唱歌、説故事。我們跨越語言、地域的隔閡,信仰裏純淨的善美真心,我們彼此交融,心意相通。
那時候,一般人都嫌台灣花不香、鳥不語,《波茨坦宣言》記載,中日戰爭後,台灣歸還中國,是犧牲二千多萬人的生命,以血淚換取的勝利代價。因此,我懷抱一顆中國人的心情熱愛台灣,比起滿清把台灣割讓給日本的無邊罪惡,我更慶幸國民黨光復台灣,讓台灣重回中華民族的懷抱。
每逢台灣發生災難,我都能感同身受。從1951年花蓮大地震、1959年台灣中部八七水災、到1999年的921大地震等等,無懼地震、颱風、水患,我們募集物資前往救災,希望帶給災民一點幫助。我們協助捐建和修復十餘所學校,供給學童午餐。
莫拉克八八風災時,我在南部道場成立災民安置所,為了尊重他們的信仰、心中的價值,請來牧師為這許多原住民證道,並且在佛光山設置基督教會的禮拜堂。之後,也捐建了霧台、桃源、長治鄉等八座圖書館。
對於宗教間,我主張互相尊重、彼此包容。例如,我曾將天下文化等出版公司給我的版税,捐給花蓮基督教門諾醫院、慈濟醫院,也鼓勵信徒一起捐款協助。對於天主教真福山社福園區修道院的興建,我也曾在艱難中五年分期捐獻五百萬,聊表祝賀的心意。為了支持南投阮泰賢神父的發心,我也撥出一百萬,響應他重建天祥教堂。屏東萬鑾聖母院的老修女要返回故國西班牙,聽聞她缺少經費,我親自把機票、路費送到修道院,感謝這許多修女數十年對台灣的服務。
為了感念台灣神道寺廟的友誼,我為媽祖創作了一首《媽祖紀念歌》,並且在佛陀紀念館成立了「中華傳統宗教聯合總會」。每年他們參加朝山聯誼,彼此歡喜交流,都是種種的美好因緣。
我發起百萬人興建大學,感謝前任教育部長楊朝祥、成功大學前校長翁政義、文學才子龔鵬程、管理專家陳淼勝、前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都來擔任我們佛光、南華大學的校長。他們不嫌棄我童年失學,幫助我完成對社會教育的心願。
六十多年來,我和我的弟子、信徒們為台灣在世界辦了五所大學、十六所佛教學院,我辦了電視台、報紙、出版社、中小學等,如今想來,台灣佛教能有現在的盛況,我也自覺這六十多年,對台灣人心的淨化和佛教的振興,有了一點馨香的供養。也很感謝海內外各地的佛光人及認同我的朋友們,大家一起為兩岸、為世界和平努力不懈。
佛光山大雄寶殿前面,有二十四棵挺拔的松柏,我把它們都看作是中華文化的二十四孝;我又從大陸運來比樓房還高的鐘乳石、太湖石、晚霞石等,與先前在福建鐫刻的十八羅漢,它們像磐石一般安住在佛光山;尤其,我們突 破過去傳統,在十八羅漢中,特地立了三尊佛教史上的女羅漢,表達我一生倡導男女平等的主張。我們建設的佛陀紀念館,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因它而看見台灣。
我愛台灣,認為我是台灣人,但不能否認,我還有大陸的故居、我的祖先、我的師長 前輩,我不能不與他們共依共存。在文化大革命時期,我在江蘇宜興 的祖庭大覺寺早就化為草嶺荒山,但到底那是我窮苦歲月時接引我入佛的寶地,也是成長我慧命的地方。感念大陸政府鼓勵我重建祖庭,現在的大覺寺超越過去舊有的建築多倍以上,藉此,也表達對國恩家慶的回報之意。
台灣2300萬人最可貴的資產,就是百姓的慷慨善良,遺憾的是,每到選舉,少部分人強烈的意識形態,讓台灣族羣分裂,社會對立衝突,人民與政府相互抗爭,選民與政黨交相指責。在藍綠的政爭之下,台灣人的温和有禮,可以在一夕之間蕩然無存。
我毫不隱瞞反對「台獨」的想法,因為我生逢亂世,一生歷經北伐、土匪橫行、軍閥割據、中日戰爭以及國共內戰。當時生靈塗炭的苦難,時隔八十年,記憶猶新,因此,對於兩岸之間,我主張和平,因為戰爭的後果將是不堪設想。
我終其一生,推動實踐僧信平等、男女平等、自他、宗教平等的行動。而對於兩岸和平、世界和平,則是我畢生的盼望。我衷心的希望,台灣不要再有人我對立的禍患,不要只有藍綠、沒有對錯是非善惡的觀念。大家不妨想一想,假如沒有了「中華民國」,我們的前途還能夠和平安寧嗎?大陸政府還會這麼優厚的待遇我們嗎?為了台灣的未來,我期盼藍綠的惡鬥、媒體的扭曲報導,都能停止下來。
經常有人説:世界最美的風景是台灣,因為人。最近又有人説:世界最醜陋的地方也是台灣,因為媒體造謠説謊、謾罵批評。為什麼短短數年,台灣從最美麗變成最醜陋了呢?所有居住在台灣的人,我們都應該深思檢討。
許多人説台灣的崩壞,是不負責任的政客、盲目的選民與造謠的媒體所造成,三者惡性循環,扭曲了民主的價值與法制的精神。更令人憂心的,在政治選舉的操弄下去中國化,對於中華文化、國族意識、家族源流的漠視與遺忘,讓許多人背棄自己的傳統,忘失了自己的根源。就像陳之藩 先生所説的,成為一株「失根的蘭花」。
這裏我們所説的中國,是五千年中華文化孕育的歷史中國、文化中國、全民中國,是民族血肉相連、不能改變的中華民族。你説,我們能稱作英國人嗎?我們能稱作德國人嗎?我們能稱作日本人嗎?所以,坦誠的告訴大家,我們都是炎黃子孫,這是無法改變的歷史事實。
所謂「木有本,水有源」,台灣人的祖先,哪一個不是中國人呢?除了李登輝先生之外,大家都不能否認自己是中國人。現在,台灣有少數人倡議「台獨」不肯講中國話,主張要講台灣話。請問台灣話是哪裏的話?台灣話不是福建話嗎?福建話不也是中國話嗎?福建也是中國的啊!你能不講中國的福建話嗎?
在全世界,台灣是保存中華文化最完整的地方,也以中華文化的傳統為榮。中華文化重視春節、中秋節、端午節、清明節……,你能説你不要農曆春節過年嗎?中秋月圓,你能説你不要家庭團聚嗎?清明慎終追遠,你能説你不要為祖先追思掃墓嗎?在台灣,我們每一個人,從小到大接受中華文化的滋養,這是我們共同的根源,你否定它,不肯接受中華文化,難道你要做一個宇宙人間無國界、沒有根的遊民嗎?
俗諺説「呷果子拜樹頭,吃米飯惜鋤頭」,曾經我見過一份資料,康熙三十五年(一六九六)編的《地方誌》,記載當時的台灣隸屬揚州管轄。我不禁歡喜,原來六十多年來我沒有離開過揚州。飲水思源,我們每一個人也都應該找出自己的根在哪裏?我的父母親在哪裏出生?我的祖父母來自哪裏?我的曾祖父母又來自何方?我曾親聞習近平主席説 “兩岸一家親”,我們能否認這種同根同源的事實嗎?
最近,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女士呼籲「禮失求諸野」,在我們認為,如果能“禮失求諸佛教”,更是人間美事。因為信仰必定是人類的基本權利,我希望台灣人民能夠重建新的信仰,樹立道德、講究慈悲、安定身心,人人做好事、説好話、存好心,用因果業報等,幫助社會次序更加穩定,祈願人人幸福,家家平安。
我一生愛中國、愛台灣、愛中華文化,我和大家過去的祖先一樣,在怒海餘生中來到台灣,因此,惟願國泰民安,別無他求。寄語台灣那許多本土派的人士,不要過於歧視外省人;居住了六十多年,我不算台灣人嗎?台灣會這麼狹隘嗎?難道大家的祖宗先輩不是渡海來台的中國人嗎?
現在,這一本趙無任的《慈悲思路·兩岸出路》即將出版,我深有同感,假如我們兩岸慈悲,共同以中華文化救台灣,還怕未來沒有出路嗎?藍綠兩黨如果也有慈悲,還怕未來沒有友好的希望嗎?在此心香一瓣,祝願大家平 安吉祥。是為序。
提問1:如果星雲大師主張「處處無家處處家」,為何仍要堅持「中國」,這豈不挑起無論是外省人的鄉愁,以及台灣人的被侵犯的情感?
思考:
1.「出世間法」與「世間法」的衝突
從「出世間法」佛法角度,修行者應破除「我執」與「法執」,不應受限於國家、種族或地域的邊界。星雲大師自稱「地球人」,是試圖站在宗教的高度,展現一種普世的慈悲與包容。
實務上的「情執」:然而,大師畢竟是「人」,他無法切割自己出生於民國初年、經歷抗戰與國共內戰的生命經驗。他的「中國情結」源於儒家文化落葉歸根、慎終追遠的宗族觀。對他而言,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是一種「道德義務」,即「不忘本」,而非單純的政治選擇。
矛盾點在於,當他試圖用「宗教的超越性」來包裝「特定的民族情感」時,就出現了和感。如果不執著於「家」,那「中華民族」這個概念本身也應是如夢幻泡影,何須執著於必須統一或認同?這正是佛教義理與他個人世俗情感無法自洽之處。
2.「文化中國」與「政治中國」的混淆
大師的視角:星雲大師口中的「中國」,更多是指「五千年文化、血緣、語言、節慶」的文化中國。他在文中質問「能不講福建話嗎?福建不是中國的嗎?」顯示他的邏輯是:只要承襲中華文化,政治上就必然屬於中國。
而台灣人的被侵犯感在於,現代台灣社會的主流認同(特別是年輕世代),傾向將「文化」與「政治」分開。台灣人可以過中秋節、拜媽祖(文化認同),但不代表這必須導向「政治上的統一」。
衝突來源是,當大師強硬地將「文化根源」直接等同於「國族歸屬」時,對許多已經建立「台灣主體意識」的人來說,這可能是一種情感勒索與霸權。這種論述否定了台灣這塊土地這六七十年來自行演化出的獨特民主價值與國族認同,因此讓人感到被侵犯、被代言。
3. 世代經驗的無法共感
外省族群的鄉愁:對於1949年前後大批來台的長輩,「回家」是他們一輩子的痛與夢。大師的文字確實是在撫慰這群人的歷史傷痕,這是一種時代性的悲情。
然而,對於生於台灣、長於台灣的人來說,這份「鄉愁」是陌生的,甚至是具威脅性的(因為這份鄉愁背後往往連結著對台灣現狀的否定)。大師用他個人的「歷史傷痕」要求現代台灣人共感,甚至以此作為政治正確的標準,這在客觀上確實挑起了敏感的神經。
4. 「求和平」的手段與反效果
星雲大師經歷過南京大屠殺與戰亂,他極度恐懼戰爭。他的邏輯可能是:順從「一個中國」是避免戰爭、保障台灣平安的唯一手段。這是一種基於「生存恐懼」的實用主義。
但他忽略了,和平不應建立在「自我否定」之上。當他為了追求兩岸和平,而要求台灣人放棄對自己身分的定義權,這在許多台灣人眼中,不是慈悲,而是投降主義。這反而激化了內部對立,讓他原本希望的「和諧」變成了「紛擾」。
總結來說,星雲大師之所以堅持「中國」,是因為在他的價值體系裡,「中華文化」是他的信仰基底,「兩岸和平」是他的終極願望,這兩者的權重超越了他作為出家人的「無家」概念。
這也造成了他晚年的評價兩極:在宗教與慈善上,他是偉大的實踐者;但在政治與國族認同上,他始終無法跳脫他那個世代的「大中華框架」,這不可避免地刺痛了正在努力建構自我認同的現代台灣社會。
提問2:少林寺作為佛門淨地卻擁有「殺傷力強大的武功」,這表面上似乎也構成了「慈悲」與「暴力」的矛盾。歷史上的中國戰亂頻仍,寺院並不能獨善其身,少林寺位於嵩山深山之中,在朝代更替或饑荒年代,擁有田產和糧食的寺院容易成為土匪強盜的目標,甚至還有野獸侵擾。當年少林僧人為了生存及護法,必須擁有保衛自己和寺院資產的能力。若少林練武的其中一個目的是為了生存,以保衛自己和寺院資產。那麼星雲大師卻要臺灣人與「不允許信仰自由」的中國統一,與當年少林護法精神大相逕庭,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樣的主張是否有其不周全之處?
思考:
若我們沿用「少林寺練武是為了生存與護法」這個邏輯來檢視星雲大師的「促統」主張,確實會發現其中存在著巨大的不周全(Flaw)與風險(Risk)。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剖析這個矛盾:
1. 「座上賓」與「階下囚」的倖存者偏差
星雲大師之所以對中國政府抱持高度的善意與期待,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晚年在中國受到的待遇是「統戰級別」的禮遇。
作為具有影響力的宗教領袖,中共為了拉攏台灣人心,給予他極高的禮遇(修復祖庭大覺寺、出版書籍、高層接見)。在他眼裡,現在的中國政府是「支持佛教」的。
但在現實上,他忽略了這份「支持」是建立在「聽話」與「政治利用價值」之上的。對於那些不願接受黨的領導、堅持宗教自主的團體,如地下教會、藏傳佛教或甚至某個未受官方認可的氣功團體的人來說,中國依然是一個嚴厲的無神論威權體制。
大師誤將中共對他個人的「統戰紅利」,當成了中共對佛教的「本質改變」。這是一種以偏概全的誤判。
2.「少林棍法」對比「與虎謀皮」
少林邏輯是護法:當外部環境險惡,盜賊橫生的時代,必須擁有獨立的武力與實力來捍衛我的信仰與資產。這是一種「防禦性現實主義」。
大師邏輯是依附:當面對強大的武力威脅,不論是軍機繞台或導彈飛越,他主張的是順從與融合統一。他認為透過文化的連結和善意,可以感化對方。
風險在於,在中國現行體制下,「黨高於法,黨高於神」。一旦統一,佛光山龐大的資產、教育機構、媒體,勢必得接受「宗教局」的管理,甚至設立黨支部。屆時,佛教的「教產」與「解釋權」將不再屬於僧團,而是屬於黨。這與少林寺練武「保衛資產」的初衷背道而馳——這不叫保衛,這叫「上繳」。
3.「自由」是台灣佛教繁榮的真正土壤
星雲大師在文中自豪於台灣佛教百花齊放、人間佛教的盛況。但他似乎沒意識到,這份繁榮正是因為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
在台灣,宗教團體可以辦大學、辦報紙、罵總統(如他自己所言)、甚至批評時政,政府無權干涉。但是在中國,宗教被要求「中國化」——即「社會主義化」。
矛盾點在於,大師一方面讚嘆台灣佛教的成就,另一方面卻主張將台灣帶入一個「扼殺這種成就」的政治體制中。這就像是為了保護花朵,卻主張把花園搬進沒有陽光的屋簷裡。
4.宗教的終極價值與民族情感的拉扯
少林僧人練武是為了讓佛法延續,必要時甚至可以對抗世俗權力。這是「法身慧命」高於「世俗政權」。
星雲大師的盲點:在這個議題上,他似乎將「中華民族的情感」置於「佛教信仰的獨立性」之上。如果統一的代價是信仰自由的喪失,那麼對於一個佛教徒來說,這個代價理應是不可接受的。但他為了「民族大義」和「避免戰爭」,似乎願意承擔這個風險,或者他天真地認為這個風險不存在。
總結來說,少林寺練武是為了「在亂世中求自主」,而星雲大師的促統主張在客觀上可能會導致「在盛世中失自主」。這顯示大師雖然在佛法上造詣高深,但在政治判斷上,可能流露出過度的理想主義與對極權本質的認識不清。他或許認為只要有「慈悲」與「中華文化」做連結,老虎就不會咬人;但歷史與現實告訴我們,當老虎飢餓或感到威脅時,牠是不會管你是同鄉還是異鄉人的。這的確是他論述中最大的不周全之處。
提問3:星雲大師說道「台灣人的祖先,哪一個不是中國人呢」?請說明清國、中國與羅漢腳的關係,以及為何在明、清來台的人民不屬於「中國人」。
思考:
這是一個非常具備歷史縱深與政治哲學的提問。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釐清「清國(大清帝國)」、「中國(現代民族國家)」以及「移民(羅漢腳)」三者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
星雲大師的說法是典型的「文化國族主義」(Cultural Nationalism)視角,即認為「只要文化、血緣源自那裡,你就是那個國家的人」。然而,若從現代法理學、歷史學與政治學的角度來看,明、清渡海來台的祖先,並不等於現代意義上的「中國人」,主要基於以下四個關鍵論點:
1. 「前現代帝國」與「現代民族國家」的斷裂
首先,「中國人」作為一個具有法律與政治意義的「國籍」概念,是晚清(19世紀末、20世紀初)才誕生的產物。
明朝或清朝的百姓,他們的自我認同是「大明子民」或「大清臣民(甚至是被統治的漢人)」,而不是「中國公民」。在那個時代,並沒有西伐利亞體系下的「主權國家」概念。「中國」(Middle Kingdom)更多是一個文化或地理中心的概念,而非國號。
指稱在十七、十八世紀移墾台灣的閩粵移民是「中國人」,就像稱呼古羅馬人為「義大利人」一樣,雖然地理位置重疊,但在政治法理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當時的移民並沒有參與後來「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國契約。
2. 清帝國的本質:滿漢之防與「征服王朝」
清國(Great Qing)不完全等於中國。這在國際史學界(尤其是新清史 New Qing History)有很明確的定義。
大清是多民族帝國:清朝是由滿洲人建立的征服王朝,統治版圖包括滿洲、蒙古、西藏、新疆和漢地十八省。清朝皇帝對漢地自稱皇帝,對內亞自稱大汗(Khagan)。
台灣是「版圖」而非「國土」:康熙皇帝收復台灣時曾說:「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顯示早期清廷並未將台灣視為神聖不可分割的固有領土,而僅是為了防堵海盜與明鄭餘孽的邊疆防衛地。
身分區隔:當時渡海來台的漢人,是被滿洲統治階級視為潛在反抗者的「漢民」,他們頭頂留著辮子是表示對滿洲皇帝的臣服,而非對「中國」這個抽象國家的效忠。
3. 「棄民」與「非法移民」的性質
這一點最為關鍵。明清兩代移居台灣的祖先,絕大多數不是代表國家去開疆拓土的殖民者,而是背離國家的逃難者或非法移民。
渡台禁令:清朝長期實施嚴格的「海禁」與「渡台禁令」。凡是私自渡海者,視同叛國或海盜,抓到是會殺頭的。
棄民(Abandoned People):當時的朝廷視這些人為「化外之民」或「棄民」。就像現代偷渡客,當他們冒死跨越黑水溝時,在心理上與法律上,他們是「逃離那個國家」,而非將那個國家的主權延伸到台灣。
生存的選擇:他們是因為在原鄉活不下去(人多地少、戰亂、飢荒),才選擇離開「唐山」(大陸)。他們的認同是「原鄉認同」(我是泉州人、我是客家人),而非宏大的「中國人」認同。
4. 1895年《馬關條約》的法理切斷
如果說上述幾點是情感與身分的模糊地帶,那麼1895年就是法律上的徹底切割。
主權讓渡:大清帝國在甲午戰爭戰敗後,簽署《馬關條約》,將台灣與澎湖永久割讓給日本。這在國際法上是一個合法的領土主權轉移。
國籍變更:條約規定了兩年的「住民去就決定日」。期限過後留在台灣的人,在國際法上就自動喪失了大清國籍,成為「大日本帝國臣民」。
錯過的歷史:當1911年辛亥革命發生、1912年中華民國(即中國)建立時,台灣人已經是日本人。台灣的祖先沒有參與「建立現代中國」的過程。他們是在不同的統治脈絡下(日本殖民),發展出了屬於台灣自己的現代化經驗與民族意識。
星雲大師問:「台灣人的祖先,哪一個不是中國人呢?」這句話是用廣義的「文化血緣」(種族)去覆蓋嚴謹的「政治法律」(國籍與認同)。明清來台的祖先,是大明或大清帝國的「流民」與「遺民」,他們在冒死渡海的那一刻,往往是為了擺脫母國體制的壓迫或貧困。而在1895年之後,他們的後代在法理上更已經完全切斷了與清國的政治連結。
因此,用幾百年前的血緣祖籍,來要求現代台灣人必須承擔當代「中國」(PRC或ROC)的政治義務,在邏輯上這是一種「血緣決定論」的無限上綱,這正是許多現代台灣人感到被情感綁架且無法接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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